发布日期:2019-01-24 点击量:
办好学前教育,关乎亿万儿童健康成长。近日,市教育局、市财政局、市物价局联合印发《〈榆林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收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,着眼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收费问题。根据这一办法,榆林高新区拟新增11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。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,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被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后,必须经物价部门核准,实行分类认定、限价收费。此举将大大降低幼儿园的收费标准,让广大老百姓得实惠。
□选摘/榆林日报